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开展全国法院第21届全国青年文明号推荐和第22届全国青年文明号创建工作的通知》精神,经民主推荐、党组研究,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拟推荐海西州乌兰县人民法院为第21届全国青年文明号参评对象。
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即日起公示5个工作日(2023年3月14日至20日),如有异议,请实名反映,由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政治部组织调查。
联系单位: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政治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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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政治部
2023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