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减轻牧区群众诉累,方便群众诉讼,曲麻莱法院本着“让法官多跑腿、让群众少跑路”的初衷。近日,曲麻莱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西拉尕松带领4名干警赴格尔木来回奔波1000多公里,用时4天共办理了7件案子,有效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充分体现了司法为民的根本宗旨。
为能够及时解决当事人的合理诉求,干警们当晚到达格尔木后就第一时间就赶往曲麻莱县驻格尔木办事处与婚姻纠纷案件当事人取得联系并进行调解,调解中双方当事人在房产分配以及牦牛等财产分割上存在较大分歧,但通过办案人员两天半的耐心调解下,最终达成调解协议,并请求曲麻莱法院干警前往曲麻河乡多秀村对牦牛进行分配。
当晚,干警们通过调查后又发现曲麻莱法院的一名被执行人在格尔木市经营一家“朗玛厅”,该当事人系三起执行案件的被执行人,便决定立刻赶往被执行人的所在地。西拉尕松副院长通过与被执行人详细解说了与他有关的三起执行案件的情况后,被执行人表示自己目前正在筹钱,待筹齐后将执行款亲自交至法院。同时,曲麻莱法院干警多次前往驾校寻找另一起案件当事人未果后,最终通过该当事人预留在驾校的手机号添加微信找到了当事人,并且当场执行了一半的执行案款。
次日上午,干警们又审理了2件借款纠纷案件。一起案件的双方当事人原本是极其要好的朋友,后来因为被告没有偿还债务的能力,又未能向原告解释说明,双方之间的矛盾就此产生,经过主审法官多次调解,双方握手言和、重续友情,原告宽限被告的还款期限,被告也承诺会在规定期限之前偿还债务。另外一起借款纠纷也在主审法官的调解下顺利结案。
此次格尔木之行有苦有乐,有办案的辛苦,有案结事了人和的欣喜,更有当事人说着谢谢时的感动。干警们立足为民司法,坚持能动司法,下乡深入纠纷现场,到当事人最为便利的村间路旁、百姓家中办案,切实解决了当事人的诉求,赢得了当地群众的普遍赞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