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动态
3月15日,同德县法院集中执行行动中查找传唤被执行人13人,执结5件,到位标的21.82万元。
案例一
才某诉叶某离婚纠纷一案,经同德县法院审理后依法作出判决,然叶某未依照生效裁判文书履行确定的义务,才某遂向同德县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要求被执行人叶某按生效文书交付15头牦牛,为保障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海南州执行局第一分局干警前往被执行人住所地现场执行,通过释法说理,顺利将15头牦牛交付申请执行人,该案得以圆满解决。
典型意义
保障妇女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该案系同德县法院践行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及时兑现妇女胜诉财产权益的典型案例。离婚诉讼中,男方转移、隐匿财产,怠于给付等恶劣行为屡见不鲜,严重侵害了妇女的合法权益。在本案中,同德县法院执行干警以“我为群众办实事”为目标,精准发力,迅速执行,切实保障了妇女的合法权益。
案例二
青海同德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更某、李某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经同德县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该协议生效后,更某未按期履行还款义务,后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向同德县法院请强制执行。为最大限度保障金融债权和受害者权益,同德县法院将该案纳入此次“涉金融”专项集中执行行动,在兄弟法院的共同努力下,涉案标的全部执行到位,本案成功执结。
典型意义
在该案中,同德县法院联合兄弟法院执行干警攻坚克难,依法高效实现“涉金融案件”顺利清偿,用实际行动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全力维护金融市场秩序、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助力同德经济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