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格尔木市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劳务合同纠纷案件。
原、被告系同村村民,2016年,被告李某雇佣原告段某在郭勒木德镇东村进行建房砌砖、抹灰作业。被告李某承诺等完工后立即将工程款付给段某,但被告李某并未信守承诺。后经原告段某多次催要,2018年1月,被告李某向原告段某出具《欠条》一份。由于段某文化水平较低,当时只想着李某本人写上欠条就万无一失了,并未细看李某将自己的别名写在了欠条上,且未书写身份证号码。后段某既要不回欠款又联系不到李某,无奈之下将李某起诉到法院。承办法官为了明确李某身份信息,遂即前往李某居住的村社和公安机关了解李某身份情况。为了尽快找到李某,承办法官多次前往李某出租房处寻人,功夫不负有心人,承办法官终于找到了被告李某。经承办法官与被告李某沟通,李某承认其故意将欠条中的姓名写错,同时为了逃避债务注销了原来的手机号码。在承办法官的释法明理后,李某承诺会偿还欠款,但是由于资金周转困难,欠款较多,无法一次性还清。承办法官积极与双方当事人沟通,最终双方达成一致调解意见,本案得以解决。
【法官提醒】
欠条作为个人或单位在欠款、欠物时所写的书面凭证,在现实生活中频频出现,因欠条不规范或欠条内容欠缺引发的纠纷也日益增多。在这类纠纷中,“欠条”是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重要证据,因此,如何写好欠条,需要注意一些法律技巧:一是字里行间不能留有多余空间,应当紧凑;二是认真核对欠款人的签名是否正确,最好附带在欠条中体现出欠款人的身份证号码,以避免不必要的纠纷;三是欠款人签名应当当面书写,防止欠款人用其他人来签名,最后拒绝承认欠条;四是尽量避免使用容易产生分歧的语言;五是最好在欠条中体现欠款的原因,以备查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