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2日,同德县人民法院河秀法庭干警前往秀麻乡木合村开展巡回审判,在村两委的协助下公开审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既让村委真切感受到案件审理的全过程,又让当地村民零距离接触法庭,感受法律威严。
案情简述
原告张某与赛某、吉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2021年11月16日,张某从县农商银行借款300万元,欲升级和改造宾馆内部环境,恰遇赛某和吉某,两人以村集体经济发展遇到困难,暂无力偿还银行借款为由,向张某提出借款请求,并口头答应借款后7日之内想办法筹款给张某还款。张某遂同意借款47万元给二人,之后在张某的不断迫要下,二人于2022年3月10日、2022年4月18日共向张某偿还30万元,之后,赛某与吉某没有按照约定的期限还款,未及时履行还款义务,使得其余17万至今未还,后张某向法院提起诉讼。
案件审理
河秀法庭庭长英春吉认真分析案件背景、焦点及双方借款过程等情况后,对双方当事人耐心进行释法明理,详细介绍民间借贷纠纷利息部分的相关规定。最后在法官的调解下,双方达成了一致意见,即被告赛某、吉某向原告张某偿还借款本金及利息178000元,于2023年6月30日一次性支付完毕,原告张某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
基层法庭作为连接党和人民的桥梁和纽带,因地制宜开展巡回法庭,既节约了诉讼成本,又提高了审判效率。同德法院巡回法庭始终贯彻“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工作原则,协调多方力量化解矛盾,共同为辖区百姓打造幸福港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