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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悉心调解促和谐 健康权纠纷终化解
作者:互助县法院  发布时间:2023-03-28 08:37:11 打印 字号: | |

近日,互助县人民法院台子法庭成功调解了一起健康权纠纷。

2022年9月3日18时16分许,老郭在台子乡峡门村一林区内放牛时遇到同村正在林区内巡查的护林员小陈和小郭,因放牛的领地属护林范围,随即两人上前与老郭交涉,后三人发生口头争执并打架,致老郭在互助县人民医院住院治疗19天,支出医药费及各项损失共计26425.7元。经鉴定老郭的伤情构成轻微伤,互助县公安局对小陈作出拘留七日并处罚款肆佰元的行政处罚,对小郭未作出任何处罚。出院后,老郭就住院伙食补助、医疗、护理等各项费用与小陈、小郭协商未果,遂诉至互助县人民法院台子法庭。

受理案件后,原告因被殴打致伤及遭受经济损失而情绪异常激动,被告声称自己已被公安机关处以行政拘留和罚款,不愿意承担赔偿责任,面对原、被告分歧较大,负面情绪严重的情况,承办法官坚持调解优先的原则,通过深入了解案情,认真研判纠纷症结所在后开展调解工作:从法理的角度进行耐心细致地释明,分清过错责任;又从情理的角度对双方进行精神抚慰,希望双方当事人各让一步。通过承办法官的耐心细致的疏导和调解工作,最终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由小陈赔偿老郭住院伙食补助、医疗、护理等各项费用20000元,小郭不承担赔偿责任。

台子人民法庭在平时的工作中,坚持以践行司法为民理念,充分发挥“老刘调解室”的辐射作用,提高化解矛盾效率,真正实现案结、事了、人和,受到了辖区老百姓普遍认可和赞扬。

 

来源:青海法院网
责任编辑:郭顺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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