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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东中院: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
作者:海东中院  发布时间:2023-03-30 08:35:37 打印 字号: | |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高质量发展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首要任务,要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良好的营商环境离不开司法保障。海东中院持续践行“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的司法理念,重视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通过夯实各项工作举措,切实服务保障辖区经济社会发展。

聚焦需求,制定可行措施。今年以来,海东中院组织召开了全市法院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座谈会和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措施工作专题讨论会,开门纳谏,聚焦企业需求,制定了《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十五条措施》,从立案、诉讼、执行等各个环节提出15项举措,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市委和上级法院关于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

加快调处,快速化解纠纷。结合全市法院正在开展的“质效双优”竞赛活动和落实《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十五条措施》的要求,提高涉企案件办理速度。通过建立“繁简分流、简案快办、繁案精审”机制,全面压缩涉企案件平均审理时长,降低企业诉讼时间和成本,实现涉企案件立审执无缝衔接,为企业纾困解难,减轻讼累,打造涉企案件“快车道”。巩固拓展一站式建设成果,努力做到让当事人“走进一个门,事务一站清”。

狠抓关键,服务有序开展。坚决贯彻执行民法典规定的平等原则,加大产权保护力度、保障合法权益、维护交易安全,依法公正高效审理流通领域纠纷案件和民间借贷、融资租赁等金融领域纠纷案件,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和服务。加强全市法院小额诉讼程序适用,充分发挥小额诉讼程序便捷高效的制度优势。深化“抬起衙门就群众”的巡回审判理念,提升诉讼服务的均等化和可及性,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没有“休止符”,只有“渐强音”。海东中院将立足诉服质效,既做维护企业合法正当权益的“护航者”,又做服务企业合法合规发展的“店小二”,围绕让企业家专心创业、放心投资、安心经营,不断创新诉服工作举措,为市场主体提供高质量的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




 

来源:青海法院网
责任编辑:李生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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