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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纸离婚证明书 彰显司法温度
作者:大通县法院  发布时间:2023-04-03 08:36:32 打印 字号: | |

近日,大通法院城关法庭向一位从安徽省远来的刘某出具《离婚证明书》并当场向其送达,以便刘某在阜阳市领取结婚证。

3月27日下午,刘某从安徽赶到城关法庭,陈述自己2019年向法院起诉离婚,经法院判决准许离婚并向其送达了民事判决书,今年在阜阳市再婚领取结婚证时,民政机关告知其需要法院出具判决书生效的证明,她希望法院能尽快解决此问题。经核查,2019年9月24日就刘某与刘某某离婚纠纷一案,大通法院已作出民事判决,判决准予刘某与刘某某离婚,民事判决书已于2019年10月13日发生法律效力。针对刘某的申请承办法官及时作出《离婚证明书》用于证明刘某与刘某某解除婚姻关系的事实,以便刘某顺利办理婚姻登记手续领取结婚证。

《离婚证明书》的发出,是城关法庭创新家事审判理念、回应当事人司法需求的重要举措,截至2023年3月城关法庭已累积出具《离婚证明书》36份。一纸离婚证明书承载了城关法庭为民服务之心,它不同于裁判文书,只记载双方当事人基本信息及生效裁判文书案号等,不涉及离婚案件的具体事实细节,为当事人隐藏了隐私和伤疤,用温情让当事人感受到了司法温度,彰显了城关法庭“便民利民、司法为民”的服务宗旨,达到了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




 
来源:青海法院网
责任编辑:李生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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