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再打电话联系,以免打草惊蛇,我们已经在被执行人的住所轮班蹲守两天两夜了,直觉告诉我今晚一定有收获”,称多法院原执行局长南龙信心满满的说道。
为切实维护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牢固树立司法权威,自2023年全州法院执行工作推进会议暨执行局长述职会召开以来,称多法院积极安排部署工作,决定开展“春季惊蛰”集中执行行动。
而申请执行人扎某与被执行人王某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成为重点积案。双方当事人于2022年6月2日在称多法院主持下达成调解协议约定被执行人王某某于2022年6月30日前向申请执行人扎某某一次性支付欠款本息共计302940元后,被执行人未按期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本案立案后,执行局依法送达执行通知,被执行人王某某不配合法院工作,规避执行,了无音讯,查询后其名下无可供执行财产,冻结、纳失对王某某来说不再管用,经多方打听,王某某近期在住所区域时有活动,主管执行副院长江永开周果断决定在其住所24小时轮班蹲点值守。经蹲守两天两夜后,沉重的脚步声和急促的开门声打破了夜晚的寂静,被执行人看到执行干警熟悉的脸庞后,终于发现无处躲藏。经执行干警向王某某耐心释明拒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严重后果,安某某认清形势,主动与申请人扎某某联系,以物抵债全额履行,一个难以破解的积案终于尘埃落定。
司法权威不容挑战,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是被执行人应尽的责任,心存侥幸心理,以各种方法规避执行、逃避执行、抗拒执行的,将会受到法律的严惩,使其“一处失信,处处受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