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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 让警示教育“零距离
-------城北区人民法院邀干部职工旁听职务犯罪案件审理
作者:城北区法院  发布时间:2023-04-07 08:43:45 打印 字号: | |

4月6日,城北区人民法院对辖区内某企业管理人员王某、肖某涉嫌贪污罪、受贿罪一案进行了公开开庭审理。庭审邀请了区纪委监委工作人员、二被告人所在企业职工等近百余名人员到现场旁听庭审,开展“以案释法”警示教育。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王某、肖某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共同骗取公共财物人民币16万元并非法占有;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其中王某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人民币42万元,肖某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人民币25万元。被告人王某、肖某一人犯数罪,应当数罪并罚。

庭审中,二被告人在审查起诉阶段均已自愿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庭审中,合议庭有序引导控辩双方围绕争议焦点进行举证、质证、发表辩论意见。二被告人依次做了最后陈述,本案将择期宣判。

庭审结束后,参加旁听的人员全程观看了案件的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法庭辩论等环节,“零距离”接受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真切感受法律的威严和违法犯罪带来的深刻教训。通过以案肃纪、以案释法的方式,教育引导大家做到心有所戒、行有所止。现场旁听的企业职工们纷纷表示,亲眼目睹昔日同事因一己私利站在被告席上,深受触动和警醒,将以此案为鉴,坚守底线,遵纪守法。

一直以来,城北区人民法院高度重视阳光司法工作,主动邀请社会各界人士旁听庭审,进一步提高司法的公开性和透明度,通过积极发挥审判职能延伸作用,把职务犯罪庭审现场打造成警示教育课堂,进一步增强党员干部的宗旨意识、廉洁意识和法治意识,通过以案明纪的现身说法,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不断提高党员领导干部拒腐防变和抵御各种风险的自觉性和自身免疫力,构筑起不能腐、不敢腐、不易腐的思想防线,达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 

来源:青海法院网
责任编辑:郭顺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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