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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简快审解纠纷  护航企业促发展
作者:格尔木市法院  发布时间:2023-04-07 08:47:53 打印 字号: | |

格尔木市人民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围绕营造良好的法治化营商环境这一核心,精准发力,快速高效处理涉企纠纷,为护航企业发展提供优质的司法保障。

近日,格尔木市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了一起格尔木某租赁站诉某建筑工程公司租赁合同纠纷案。2019 年9月,原告格尔木某租赁站与被告某建筑工程公司签订《建筑器材租赁合同》,被告陆续在原告处租赁碗扣、钢管、扣件等建筑物资用于承包的格尔木某工程,截止2023年 4月30日,被告尚欠原告二十余万元租赁费未付,在租赁过程中被告还有部分租赁物存在丢失和损坏的情况,双方经结算,被告应付物资赔偿款及维修费76693.83元。另外,合同中对违约责任承担问题进行了约定。为此,原告要求被告支付拖欠租赁费、违约金、维修费及赔偿损失共计399136.768元。承办法官受理案件后,及时与被告公司负责人李某联系,经与李某核实,确认了未付租赁费、维修费及赔偿损失的具体数额。被告公司表示,因受疫情影响,公司经营出现困境,导致资金紧张,希望原告主张的违约金作出让步。承办法官与原告代理人沟通后,其代理人表示,合同明确约定了违约责任承担问题,且原告主张的违约金并未超过法律规定的范围,原告租赁站近几年也同时受到疫情影响。双方均属小微企业,承办法官为均衡双方的权益,提出调解建议,原告放弃部分违约金,但被告需尽快筹款支付所有费用;若被告无法尽快支付费用,原告主张的违约金不再让步。承办法官将调解意见和双方沟通后,被告选择尽快付款,原告也表示同意,最终被告在十日内将315000元支付给原告,该案圆满解决。

格尔木市人民法院将通过每一起案件的办理,真正实现公正与效率,营造良好的法治营商环境,助力企业有序发展,为打造青海副中心城市贡献司法力量。


 

来源:青海法院网
责任编辑:李生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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