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法院新闻
深入推进劳动争议多元化解机制 多方协同提升解纷质效
作者:城东区法院  发布时间:2023-04-07 08:53:54 打印 字号: | |

近日,城东法院立案庭小额速裁团队充分发挥劳动争议多元化解机制作用,协同相关部门、单位共同开展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成功调解50余起涉农民工工资系列案件。

2021年3月,刘某雇佣了50余名工人,在被告甘肃某公司承建的西宁市某工地项目从事钢筋扎绑工作。12月,双方开始进行工资总额核算和确认,刘某分别向50余名工人出具了工资欠条,签字确认后加盖了甘肃某公司该项目资料专用章。至该年底,甘肃某公司仅支付他们每人部分劳务工资,剩余工资未付清。随后,工人们前往城东区劳动监察大队请求调解,但未得到有效解决,于是他们向城东法院提请诉讼,要求被告甘肃某公司支付剩余工资共计150余万元。

立案后,承办法官第一时间对案件事实、证据进行梳理、审查,即刻联系被告公司尝试进行调解,被告公司不愿接受,转为开庭审理。庭审结束后,因双方对案件事实有较大争议,承办法官督促被告公司尽快核实各原告工资情况,并多次与区劳动监察大队召开联席会议,通知案涉各方当事人参会,以解决问题为前提,摆事实、讲道理,向当事人释明有关劳务关系的法律规定、雇佣方需承担的责任以及拒不支付农民工工资的法律后果。最终,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甘肃某公司当场向各原告支付1000元/人,并承诺于2023年6月15日前付清其应当承担的部分;刘某承诺在2023年11月30日前付清其应当承担的部分。

调解结束后,为谨防该工地再次发生类似拖欠支付的现象,城东法院立案庭与区信访局、区劳动监察大队、区建设局、案涉工地街道办等部门组织开展集中联席会议,积极督促各方关注该案实际履行。会上各方达成一致,将发挥各自职能优势、解决好农民工工资事宜,保障农民工权益。

今后,城东法院将结合省法院“质效双优”竞赛活动要求,发扬新时代“枫桥精神”,着力提升审判能力,不断健全诉前化解机制,形成“调解优先、审判断后”的递进式矛盾纠纷分层过滤体系,实质性、有效性化解矛盾,全方位提升司法为民能力和水平,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来源:青海法院网
责任编辑:李生蕊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