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农民工讨薪难”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而拖欠农民工工资集体劳动争议更是一头连着农民工就业生存的小家,一头连着民生保障和经济发展的大局,该类纠纷涉及人数多、涵盖范围广、生存权益重、社会影响大,若不妥善解决,极有可能引发更大的社会群体矛盾纠纷,守护好农民工的血汗钱,解决好农民工的“薪愁”问题,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和社会和谐稳定,是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必然要求。
近期,格尔木市法院、格尔木市劳动争议仲裁院、格尔木市工会及格尔木市劳动监察大队联合调解了一起劳动报酬群体争议案件。考虑到该案涉及人数众多,且属劳动争议范畴,为妥善解决此案,实现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政治效果的有机统一,格尔木市法院启动诉前调解程序,由经验丰富的法官提前介入该案,及时熟悉案件,理清案情脉络,准确把握案件基本信息,联合格尔木市劳动争议仲裁院、格尔木市工会及格尔木市劳动监察大队协同发力,找准双方矛盾症结,彻底从源头解决劳动争议。
2023年4月6日上午9时,格尔木市法院马欣法官前往格尔木市劳动争议仲裁院仲裁庭参加张某等22人与大柴旦某公司劳动报酬群体争议调解会。期间,双方当事人充分发表各自看法及利益诉求,并在现场对存有异议的问题进行法律咨询,格尔木市法院主动发挥诉前调解职能作用,通过与双方当事人反复沟通协商,对双方咨询的问题进行了充分的释法答疑及说服劝导,找到案件争议焦点所在,从经济成本、时间成本、社会诚信以及和谐劳动关系等多角度引导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最终双方就欠薪数额、支付期限及方式达成一致,同意定分止争,以调解方式结案。
此次格尔木市法院运用“法院+多部门”联合调解模式,有效化解了涉农民工薪酬的集体劳动争议,实现农民工劳动关系和谐发展,减轻了农民工诉累,提升农民工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格尔木市法院继续优化多元化解纷机制提供了更多的有益借鉴和参考。“法院+多部门”联合调解模式,实现了为法院诉前调解方式做“加法”,为矛盾纠纷化解做“减法”。围绕劳动争议等民生关切领域,格尔木市法院将继续积极会同各职能部门研究矛盾纠纷化解源头治理举措、共同建立信息共享、业务协同和诉前调解等非诉衔接机制,为格尔木法院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建设注入源源不断的能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