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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职人员不还钱 法院执行不手软
作者:互助县法院  发布时间:2023-04-13 08:46:27 打印 字号: | |

互助县人民法院在开展的“涉金融案件”专项执行活动中,对规避、抗拒法院执行者绝不手软, 绝不姑息,用强制措施惩戒失信行为。4月10日,对一名公职人员因规避执行被司法拘留15日。

据悉,某商业银行与叶某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叶某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还款义务。申请执行人某商业银行向互助县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法官向叶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后多次通知其到庭履行案件款未果。根据调查,被执行人叶某系公职人员,在政府某部门工作,还担任驻村干部,有固定的工资,具有一定的履行能力,但一直以自己没钱为由不配合法院执行。4月10日,案件承办人经多方打听,了解到叶某去向后,急速赶赴叶某驻村地顺利将其围堵并传唤至法院执行局。到庭后执行法官向被执行人叶某做释法明理工作,叶某仍然不想办法履行案件款。为打击叶某“规避执行”的行为,案件承办人果断对叶某采取拘留15日的强制措施。

下一步,互助县法院对抗拒、规避执行者做到打击力度不减,措施不减。对失信被执行人采取司法拘留、媒体公开曝光等惩戒形成常态化机制,敦促被执行人履行义务,对构成犯罪的坚决追究刑事责任。

法官提示:“人无信不立,业无信不兴”。作为国家公职人员更应带头遵纪守法、讲诚信。在各方面应率先垂范、以身作则,为社会诚信体系建设添加正能量。不应为自己的失信行为致使个人荣誉受损、生活等多方面受限。


来源:青海法院网
责任编辑:李生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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