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统的案件开庭一般都是在法庭中进行的。但对于高龄老人等行动不便又距离法庭路途较远的当事人来说,准时到庭参加诉讼有诸多不便。近日,70岁高龄的何阿姨一纸诉状交到了格尔木市人民法院,请求法院判令被告韩某某返还借款。
格尔木市人民法院受理该案后,法官一直联系不上被告韩某某,经过多方查询,方才得知韩某某在监狱服刑。随后,法官及时联系了青海省柴达木监狱干警,得知被告认可借款事实并承诺出狱后返还借款,同时承担诉讼费用。被告韩某某通过监狱干警向承办法官转达了对原告何阿姨的歉意及调解意见,经与原告何阿姨沟通,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
日前,承办法官得知原告何阿姨因不小心摔倒受伤卧床,且年事已高,出庭应诉极为不便,在取得被告签字的调解笔录后,遂决定“背着”国徽到何阿姨家巡回审判。细心的法官在巡回的同时,还为何阿姨送去了鸡蛋、水果等慰问品,并就该案所涉及后续法律问题为何阿姨进行了细致的讲解。
今后,格尔木市法院将继续立足审判职责使命,对于确有需要的群众,第一时间开展巡回审判,上门为群众服务,从根本上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让高龄老人等行动不便的当事人也能切实享受到司法改革红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