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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搬到看守所 巡回审判解纠纷
作者:乌兰县法院  发布时间:2023-04-18 08:56:34 打印 字号: | |

近日,乌兰县人民法院茶卡法庭团队驱车一百余公里,审理了一起特殊的民间借贷纠纷案件。该案被告孙某在青海省看守所拘留,案件承办团队考虑到当事人的特殊情况,为维护被限制人身自由的被告的合法诉讼权利,查明案件事实,决定在青海省看守所采用巡回法庭的方式审理此案。

案件受理后,承办团队充分了解案件的详细情况,被告在农村商业银行办理了金融借款,因未按时还款,原告将其诉至法院,要求被告返还本金及利息、复利、罚息等。在了解情况后,承办团队详细询问当事人的生活及改造情况,倾听其真实想法,并依法告知原、被告相关诉讼权利,依法充分保障了双方当事人的诉讼权利。通过看守所工作人员的积极配合和在案件承办团队的释法说理、耐心开导调解下,当事人解开心结、敞开心扉,案件得以高效调解。

巡回审判是连接基层人民群众的桥梁。自践行“马锡五审判方式”以来,乌兰县人民法院茶卡法庭充分发挥审判职能,积极创新审判方式,打破民事审判的空间限制,让巡回法庭下基层、进乡村、进校园、进社区、进监所,就地开庭,以案释法,以法育人,最大化地发挥庭审的作用,突出“审理、普法、矫正”三项功能,达到审理一案、教化一方的良好社会效果。



 

来源:青海法院网
责任编辑:李生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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