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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省开展巡回审判 司法服务彰显温情
作者:湟源县法院  发布时间:2023-04-19 08:53:00 打印 字号: | |

没有寻常法庭的审判台,没有被围起来的被告席,几本卷宗、几个桌签......一场既有力度、又有温度的刑事案件庭审在被告人家中进行,该案是一起诈骗案件,因被告人徐某某身体原因,湟源县法院赴相距近900公里的陕西省西安市进行了巡回审理,公诉人及指定辩护人到庭参加诉讼,西安市莲湖区人民法院指派法警协助保障庭审。

被告人徐某某的丈夫于2009年12月3日因病去世,后徐某某向所属社保局提供虚假材料用于其丈夫的生存认证,累计冒领养老金121691元,案发后已全部退回。受理该案后,承办法官得知被告人徐某某已年过八旬,因患多种疾病行动不便、无法到庭参加诉讼,又因其听力、视力受限不宜线上开庭,针对上述情况,为使案件顺利审判并依法保障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合议庭经与公诉机关、法律援助中心协调,决定前往徐某某家中开庭。到达徐某某家后,合议庭询问了被告人身体现状,耐心地对其进行心理疏导,在确保可以开庭后,庭审活动严格按照相关程序进行,各环节依次推进,被告人徐某某对公诉人指控的犯罪事实、罪名、证据均不持异议,当庭自愿认罪认罚。经充分听取控辩双方的意见,合议庭当庭宣判,被告人徐某某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宣告缓刑三年,并处罚金5000元。判决宣告后被告人徐某某表示服判。

近年来湟源县法院始终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充分运用巡回审判灵活机动、亲民便民的特点,在依法惩处犯罪的同时,强化司法人权保障,形成了“法庭就在身边、法官就在身边”的法律服务理念,通过“抬起衙门就群众”的方式减轻了群众诉累,实现了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

来源:青海法院网
责任编辑:李生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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