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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拒执行当“老赖” 司法拘留促执行
作者:民和县法院  发布时间:2023-04-25 08:43:07 打印 字号: | |

为进一步持续加大涉金融案件执行力度,优化全县法治营商环境,近日,民和县人民法院执行局不断细化工作方案,穷尽执行措施,对一名恶意逃避金融债务,规避、抗拒法院执行的被执行人采取了司法拘留措施。

案件回顾

原告某商业银行与被告马某、赵某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经民和县人民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自愿达成分期履行协议,二被告承诺按期偿还本息及罚息。但到期后,二被告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原告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转入执行阶段后,执行法官第一时间与被执行人联系,多次通知二人到庭履行案件款,但二被执行人一直拒接电话,后执行干警多次前往二被执行人家中,向其释法说理,二人依旧不配合执行。考虑到被执行人马某与赵某系夫妻关系,且二人明明具有一定的履行能力,但始终以自己没钱为由规避执行、抗拒执行,执行法官果断决定对马某采取司法拘留措施,施加压力让其妻子赵某履行案款,二被执行人终于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次日便履行2万元,有效提高了执行效率。

下一步,民和县人民法院将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五年两专”和“质效双优”竞赛活动,持续加大涉金融案件执行力度,建立健全执行工作机制,用足用好用活各项执行措施,全力提高执行工作质效,努力为全县金融企业健康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来源:青海法院网
责任编辑:郭顺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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