玛多法院坚持把察民情、解民忧、送温暖、送服务贯穿办案始终,深入开展“质效双优”“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创建活动,常态化为当事人提供便捷司法服务,上门化解矛盾纠纷,既降低当事人诉讼成本,又提高办案效率,实现了司法便民与化解纠纷的有效结合。
申请执行人宋某与被执行人杨某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经调解,确定于2022年5月向申请人支付劳务费用6万元。因被执行人拒不履行法律生效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遂向我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立案后,执行法官多次通话未果,遂前往被执行人居住地四川,给其摆事实、讲道理并释明不履行义务所带来的法律后果,规劝其积极履行法律生效文书义务。功夫不负有心人,经过几轮劝解工作,被执行人一次性将执行款交到法院。
由于申请人家庭条件困难,其居住地也没有直达该县的班车,又是农耕季节,不便到法院领钱,为了给申请人提供便利,执行法官一行连夜赶赴海西州都兰县香日德镇亲自将执行款6万元送至家中,看到申请人脸上的笑容,执行法官感到欣慰。申请执行人对法院执行力度和效率非常满意,给执行干警送上锦旗表示感谢。执行法官考虑到其经济困难,因此将锦旗的费用退还。
玛多法院执行局始终践行为民办实事理念,把为民执行、善意执行、高效执行落到实处细处,把工作做到人民群众的心坎里,尽最大可能让百姓少跑路、多放心,让执行工作更上一个台阶,真正做到执行为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