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海东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一庭协同洪水镇人民政府成功化解一起相邻纠纷上诉案件。
吴某与严某系海东市乐都区洪水镇某村村民,相邻而居。2022年8月25日,吴某发现自家西房的后墙墙基下陷,墙壁和地面有多处裂缝,其认为是由严某家自来水漏水造成的,到严某家后发现被告家自来水检查井里有积水,经检查发现水管破裂。吴某遂诉至一审法院,在一审法院审理期间,吴某申请对房屋地基塌陷原因、受损价值进行司法鉴定、评估。后又放弃鉴定。一审法院认为,因吴某放弃司法鉴定,根据现有的证据,无法确定吴某西房地基塌陷、房屋裂缝与袁某自来水观察井漏水之间具有因果关系,判决驳回吴某的诉讼请求。吴某不服一审判决,向海东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在二审期间,经合议庭成员现场勘查,发现吴某的住房的确存在地基塌陷及受损情况,但原因不明,需对地基塌陷造成的原因、损坏程度及受损价值数额进行司法鉴定。但因鉴定机构收取的鉴定费用预计六万元,当事人的负担较重,处理效果不佳。为将双方的矛盾最小化,承办法官积极与洪水镇人民政府协调沟通,并发出《司法建议书》,最终洪水镇人民政府表示对吴某的房屋从危房加固或改造项目中予以适当补助,吴某遂撤回上诉。
近年来,海东市中级人民法院坚持司法引导、诉调对接、社会协调,逐步形成社会多层次多领域齐抓共管的解纷合力,有效化解了大量矛盾纠纷。下一步,海东中院将进一步深化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完善诉讼与非诉讼相衔接的纠纷解决机制,提升多元解纷效能,努力将矛盾纠纷化解在源头、化解在基层,努力做到“一站式服务、一体化解决、一次性了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