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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遗产继承引纠纷 法官倾情助化解
-----格尔木市人民法院审结典型法定继承纠纷案
作者:格尔木市法院  发布时间:2023-05-05 14:53:57 打印 字号: | |

继承纠纷是指继承人因为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而发生的一系列纠纷,因继承权、继承顺序、遗产分配份额等发生的争议,都属于继承纠纷。法定继承纠纷案件在家事纠纷案件中占比较大,且往往因当事人人数多、诉争利益大、事实查明难、多伴有家庭矛盾等原因导致审理难度较大。

近日,格尔木市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典型的法定继承纠纷案件。原告马某与丈夫马某泰结婚生育一儿一女。2016年11月,马某泰突发疾病去世,原告马某及其儿女与马某泰的兄弟姐妹就马某泰名下的两套房屋继承问题未能达成协议,故诉至法院。该案涉及夫妻共同财产认定、代位继承、转继承等多个复杂法律关系,在审理过程中,承办法官严格遵循男女平等享有继承权及遗产分配原则,从法定继承人的范围、继承顺序、继承份额等方面对被继承人的遗产进行认定,并全面考虑未成年继承人的财产权益保护,做到了合法、合理分配,最终判决马某及其儿女共同共有房屋产权(产权占比分别为62.5%、18.75%、18.75%),四被告协助原告马某及其女儿办理房屋产权变更登记手续;原告马某向四被告支付遗产继承补偿款。宣判后,各方当事人均未上诉,该案取得了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分得开的是财产,分不开的是亲情。承办法官将法、理、情有机融入家事审判中,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秉持和谐家庭人文观,缓解家庭纠纷矛盾,全力维护家庭幸福安宁,既减少了当事人的诉累,也让司法多了一些温情。


 
来源:青海法院网
责任编辑:郭顺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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