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司法资源配置,积极推进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速裁快审工作机制,满足人民群众多元、高效、便捷的纠纷化解需求,不断提升审判效率,近日,海北中院制定《民事速裁案件管理规定(试行)》。该规定从适用范围、分流和分案模式、办理期限、案件退出速裁机制、审理方式等几个方面对速裁团队工作进行详细规范,明确划分案件繁简分流标准,使案件繁简分流更具可操作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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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规定的试行将大部分民商事简单案件纳入“速裁快车道”,实现“速立、速送、速调、速审、速裁”,能够有效优化司法资源,发挥速裁团队的潜力和优势,缩短案件办理期限,最大限度地避免“程序空转”,提高办案质效,在保证法定程序公正的前提下,减少当事人“诉累”和办案法官“审累”。
今后,海北中院将持续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优质高效的服务,更好地回应人民群众对快捷、高效、便利司法的热切期待,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同时以全省法院“质效双优”竞赛活动为契机,加快速裁案件审理机制的创新,有效提高速裁案件审理质效,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