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化隆县人民法院与化隆县公安局通过发挥执行联动机制,成功将一名久找无果的被执行人徐某某拘传到案并立即对其采取司法拘留措施,在执行法官释法说理及司法拘留的司法震慑下,被执行人通过第三人主动将15万元标的款交到法院。该案为化隆县人民法院4月份有力执行的众多案件中的一个缩影,展现了我院持续以高压态势打击抗拒执行行为的坚定决心,也是我院深入贯彻落实全省法院“质效双优”竞赛活动要求的执行体现。
截止2023年4月底,化隆县人民法院新收执行案件512件,同比增加了55%,已结案件339件,同比上升32%,结案率为53.64%,首次执行案件实际执结率为48.86%,有财产可提执行案件法定期限内审结率为91.26%,与去年同期相比各项执行指标迈上新台阶。
面对案件数量增多、案多人少矛盾突出和找人查物难等问题,化隆县人民法院始终坚持“善意执行+强制措施”相结合的执行理念和原则,通过持续开展“春雷破冰”、“涉民生扶贫领域”、“涉金融领域”等一系列专项执行活动,共出动警车50余次、干警40余人次、直达60多个执行现场、查找被执行人32余人、拘传被执行人25人、采取司法拘留措施8人次,执行到位金额411.7万余元、执结案件94件,掀起了我院执行工作新高潮,取得了显著成效。
化隆法院执行工作之所以取得以上成效,一是院党组加强对执行工作的统一管理、统一指挥、统一协调。以每周通报法官结案数、结案用时等方式,力促法官提高执行质效。严格把控办案的时间节点,强化执行法官法定期限内结案的意识,对确无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做到依法应终尽终;二是抓住有利时机,在广大群众返乡过节的时间节点上,针对性开展“春雷破冰”专项执行活动。通过前期摸排案件线索,在专项执行活动期间奔赴个案执行现场,对有能力而拒不履行法定义务、拒不申报财产、恶意逃避债务的“老赖”迅速果断出手,依法采取拘留强制措施。同时,利用电话、微信等线上执行措施积极与被执行人沟通,多次发起网络查控,依法加大冻结、扣划的力度;三是通过积极开展“涉民生暨扶贫领域”、“涉金融领域”等专项执行活动,成功执结涉杏花商贸城和群科舍仁村等一系列涉及扶贫民生领域案件,积极回应了人民群众对法院执行工作的新期盼,展现出人民法院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良好形象,得到了社会各界人士对我院执行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强有力的执行与落实才能让法律发挥强制性之力量。化隆法院将以省、市法院的部署要求,扎实开展好“质效双优”竞赛活动,用足用好强制执行措施,加大对规避、抗拒执行行为的惩戒力度。也希望有更多被执行人能够明白“人无信不立”的古训,自觉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用行动彰显诚信,用诚信共建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