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党员,一面旗帜,一个中心,一座堡垒。玛沁县人民法院秉承政治建院、素质强院、服务立院的工作模式,抓好“一站式”诉讼服务靠前建设,推进新时代“枫桥经验”本土化,创建具有民族特色、地域特色的新时代“枫桥经验”,降低万人成讼率,深化诉源治理和平安玛沁建设“十个一”工作深度融合。按照果洛州中级人民法院“一院一品牌”的建院要求,在县委政法委牵头下,玛沁县人民法院联合检察、公安、司法、信访等部门,吸收基层乡村平安建设力量,在玛沁县人民法院拉加法庭设立“阳光调解室暨一站式矛盾纠纷化解中心”,使其成为青青草原一道靓丽的风景,更是一道矛盾纠纷外溢防火墙。2023年5月10日举行“阳光调解室暨一站式矛盾纠纷化解中心”挂牌仪式,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月保,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韩占贤,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房斌等参加揭牌仪式。
玛沁县拉加镇是果洛藏族自治州辖区内气候相对较好、人口相对集中、经济相对活跃、矛盾纠纷相对多发的地区。为有效应对快速发展凸显出的司法服务滞后问题,缓解事多人少的矛盾,玛沁县人民法院立足实际,优化审判资源配置,选派优秀党员干警组成审判团队驻扎拉加一线,坚持支部下沉、阵地前移、战线前移。以拉加派出法庭为主阵地,依靠拉加镇党委政府,充分吸收村级调解组织及“村两委”班子成员,发挥基层调解组织的力量,展现基层调解工作者的风貌,实现法院办案进乡镇、进牧区、进牧户,坚持矛盾纠纷早发现、早解决,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从源头上实现案件的繁简分流,寻找平安建设新路径,积累平安建设新经验,助力乡村振兴和平安玛沁建设。
玛沁县人民法院坚持“谁执法、谁普法”,通过家门口的法庭、上门排查,将法律带给牧民、机关、工地,充分引导务工人员依法管理、依法维权;引导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引导牧民群众知法、守法。通过一对一的普法,营造平安玛沁建良好氛围。
方便群众诉讼,节省诉讼成本是设立拉加“阳光调解室暨一站式矛盾纠纷化解中心”的初衷和根本遵循。坚持把群众满意不满意作为衡量我们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坚决贯彻好群众路线,实实在在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充分发挥好、运用好信息化手段,通过互联网法庭、手机微信、微博、快手等平台,实现网上立案、网上送达、网上开庭、网上调解等办案目标,真正做到“让群众少跑腿,数据多跑路”将“阳光调解室暨一站式矛盾纠纷化解中心”打造成为具有信息化元素的创建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前沿阵地。
玛沁县人民法院将坚持和发扬为民服务优良传统,以平安建设和“质效双优”竞赛活动为契机,立足审判、创新举措和服务,打好平安建设的攻坚战、持久战,充分发挥自身优势,为乡村振兴提供强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