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坚持好、发展好新时代“枫桥经验”,切实化解本地区矛盾纠纷,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5月11日,在湟中区法院田家寨法庭法官的指导下,两名特邀调解员走进村庄,走近群众,成功化解了一起因厕所改造引发的系列案,取得了良好的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案情简介
2021年下半年,为积极响应推进“厕所革命”的国家政策,湟中区田家寨镇沙尔湾村进行农村双坑式旱厕改造项目,在村委的牵头下,该村240户村民与王某签订了《湟中区2021年农村无害化卫生户厕建设委托协议书》,约定该村农户将自家厕所改造项目委托给王某,由王某实施户厕改造项目,待改造项目完成后,政府将每户3400元改造费发放至农户手中,再由农户验收并向王某支付改造费。协议签订后,王某按照约定完成了厕所改造项目,但是部分农户并未按协议约定支付改造费,王某索要未果后将其中的6位村名诉至法院。考虑到该案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案情清楚且纠纷不大,为切实化解纠纷,湟中区法院特邀调解员前往沙尔湾村,与村干部协同配合,通过诉前调解的方式化解此案。
调解过程
调解初期,调解员采用背对背的调解方式听取了双方意见,详细了解了户厕修建的全过程,耐心倾听了各农户的真实想法,为其现场答疑解惑。调解过程中,在双方当事人均在场的情况下,向村委会主任了解该政策的详细内容,向村委会会计核实修建款的发放情况。一方面以事实为依据,确认户厕修建完工并经验收合格,修建补助资金实际到账,做到以理服人;另一方面以法律为准绳,说明双方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做到依法调解。最终,充分考虑各农户经济条件、支付能力后,积极协调双方就修建款给付时间达成一致意见,并签订书面调解协议,成功化解了矛盾。
该案是湟中法院深入推进溯源治理,从源头化解矛盾纠纷的一个缩影,这6案的成功化解,对其他未支付改造费用的农户起到了很好的示范作用,有效带动剩余三十余户农户积极主动履行法律义务,真正起到了“调解一案、普法一次、教育一片、治理一域”的作用。下一步,湟中法院将持续发挥基层调解组织优势,凝聚调解合力,不断完善多元化解纠纷解决机制,让诉源治理工作与美丽乡村建设共促共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