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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效执结 当事人手提19万元现金当场履约
作者:城中区法院  发布时间:2023-05-16 10:31:50 打印 字号: | |

5月12日上午,被执行人家属带着19万元现金来到城中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履行给付义务,一起不当得利引发的合同纠纷案件圆满执结。

2021年,西宁市城中区某村准备建设天然气项目,2021年12月,申请人与被申请人达成口头约定,约定由申请人承接该村天然气建设项目,被申请人退出项目,申请人支付被申请人退出费200000元,若后期因该村自身原因不能启动该项目,导致申请人不能承接该项目时,则被申请人应向申请人退还200000元。该协议达成后,申请人于第二天向被申请人支付现金200000元,后因该村不具备接气条件,最终申请人未能承接该项目。申请人认为,被申请人以退出为由收取退出费,但申请人最终未能承接该项目,给申请人造成了较大的经济损失,被申请人应当返还退出费。为此,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协商返还退出费事宜,但被申请人一直拖欠不予返还,无奈之下,申请人将被申请人诉至城中区人民法院。

城中区人民法院审理后依法判决被申请人于十五日内向申请人返还款项200000元。判决生效后,被申请人仍不履行判决确定的义务。为维护自身权益,申请人遂向城中区人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

承办法官李春香接手案件后,第一时间向被执行人发送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冻结了被执行人名下银行卡及微信账户,并电话告知其拒执的法律后果,迫于强制执行的高压态势,被执行人当即表示认识到错误,自己身在西藏暂不能返回,将委托家属履行义务。执行过程中,申请人也自愿作出让步减免部分,只要求被执行人给付19万元。5月12日上午,被执行人家属带着19万元现金来到法院,履行了全部义务。该案以强制执行的威慑,保证了案件的顺利执结。

下一步工作中,城中区人民法院将结合“质效双优”竞赛活动,进一步加大案件执行力度,以更实的举措捍卫司法权威,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努力将胜诉当事人的“纸上权益”兑现为“真金白银”,以公正高效的执行行动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来源:青海法院网
责任编辑:李生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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