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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真诚赢得信任 以温情执结案件
作者:玛沁县法院  发布时间:2023-05-17 14:06:19 打印 字号: | |

“才法官,多亏您尽职尽责我才能拿回拖欠的借款。”5月15日上午拿到执行款的才某高兴地合不拢嘴,并握着玛沁县法院执行干警的双手连声道谢。


原告才某、被告加某双方在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由被告加某购买原告才某处的手机配件及电脑一台、数码相机和平板电脑。原告才某当场交付上述货物,被告出具一份欠条。欠条约定被告于 2019年7月1日前支付 ,如不能按期支付货款,被告同意双倍支付违约金,约定的还款期限到期后,原告才某多次通过打电话、发微信等方式,向被告加某索要欠款 ,但被告以种种理由不予支付上述欠款,无奈之下才某只好提起强制执行,在执行中,执行干警经过多次查控,没有发现加某名下账户中有足额可供执行的财产,随后执行干警持续关注加某的动态,与加某经常联系,并时不时地向加某释法析理,详细讲解拉入失信后果及对生活产生的不便,并多次给加某讲执行有关的典型案列,在此过程中,加某切实感受到了执行干警的耐心以及坚决执行的强硬态度。最终,加某将案件款21236元转入了法院账户中,执行干警当即通知才某前往执行局领取执行款,于是就出现了开头的一幕,至此,案件得以顺利执结。

“逆水行舟用力撑,一蒿松劲退千寻。”玛沁法院将继续全力以赴,努力保障当事人的切实权益,同时提醒广大群众: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或调解书,具有法律强制力和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对于不主动履行法律义务的被执行人,法院将采取限制高消费、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财产查控、拘留拘传等措施进行强制执行;情节严重的,还可能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追究刑事责任。希望被执行人打消侥幸心理,主动履行法律义务。



 

来源:青海法院网
责任编辑:李生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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