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省高院开展的“质效双优”竞赛活动为抓手,奋力谱写高质量法治新篇章。
5月16日,河卡法庭成功化解一起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纠纷,使同村村民化干戈为玉帛。
原、被告系同村村民,2008年原告父亲与被告签订《草场流转合同》,原告父亲将位于青海省兴海县河卡镇幸福村三赛沟秋季草场56亩地私下出售给被告使用,合同约定每亩定价200元,共计11200元。合同订立后由被告使用至今。随着普法宣传,原告得知个人不能私自出卖草山、土地,原告遂于2022年年初与被告协商草场返还问题引发纠纷,通过村委会调解无果,故原告诉至法院。
河卡法庭受理此案后,得知当事人双方为同村村民关系,如不妥善解决,势必影响邻里关系,承办法官随后立即展开调查核实,在了解掌握案件事实、双方诉求及纠纷症结后,承办法官以同村村民和谐共处为原则,邀请河卡镇幸福村村民委员会协助,制定调解方案,共同对双方当事人讲法理、讲情理,最终双方达成一致调解意见,双方握手言和被告当庭返还草场。至此,同村村民因土地流转而引发的纠纷得以化解,双方重归于好。
今后,兴海县人民法院河卡法庭将继续充分发挥能动司法,推进涉“土地”民事纠纷妥善解决,不断优化审判服务,整合调解资源和力量,在服务乡村振兴方面展现法庭担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