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非谷不食,谷非地不生”,保护耕地农田是保障民生,也是保障粮食安全,更是守护生态大局。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的重要论述精神,落实最严格的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制度,近日,湟源法院执行局开展“助企暖企保民生”集中执行行动,执行了一起涉及耕地恢复原状的土地租赁纠纷案件。
张某某为湟源县波航乡甘沟村村民,2004年,某制砖公司通过村委会与张某某达成土地租赁协议,约定租用张某某耕地7.38亩,租用期20年。2022年,双方因租金纠纷诉至法院,法院判决双方解除租赁合同,制砖公司将张某某7.38亩耕地恢复原状并支付欠付租金1447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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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案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多次前往实地勘查土地实际现状,并与村委会沟通、了解土地租赁事实、土地范围、租赁前原状,与乡政府相关领导协调,找到被执行公司负责人,督促其及时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在执行法官耐心细致的讲解相关法律后果后,被执行人表示愿意积极配合法院完成土地的复耕。5月17日,湟源法院将土地租赁费14478元执行到位并及时转付申请执行人,同时,结合正在开展的“助企暖企保民生”集中执行活动,在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检察院、乡政府、村委会及申请执行人的共同见证监督下,该耕地的复耕工作正式开工。
寸土寸金关乎国计,一垄一亩承载民生。此次执行活动有力推动了复耕复产,用实打实的司法力量守住了耕地红线。下一步,湟源法院将持续加大对涉企业、涉民生案件的执行力度,以实际行动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