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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细化考评指标 精准发力提质增效
​——西宁中院印发《全市法院“质效双优”竞赛活动实施细则》
作者:西宁中院  发布时间:2023-05-25 08:34:39 打印 字号: | |

为加强对全市法院开展“质效双优”竞赛活动有效指导,全面推动全市法院竞赛活动有序深入开展,经院党组研究通过,市法院近期印发了《全市法院“质效双优”竞赛活动实施细则》。

《全市法院“质效双优”竞赛活动实施细则》包括《争创“审判执行类先进集体”考评细则(试行)》《办案标兵考评细则(试行)》《司法辅助标兵考评细则(试行)》《优秀庭审评比细则(试行)》《优秀裁判文书评选细则(试行)》《司法政务考评细则(试行)》《党的建设考评细则》《宣传工作细则》《督导检查工作细则》9个工作细则。

细则以省法院、市法院“质效双优”动员会精神为指导,结合西宁法院自身实际,在充分调研和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经过党组会两次专题研究,对《全市法院“质效双优”竞赛活动实施方案》进行的科学合理细化,具有以下特点。

一是强化政治引领。细则的制定遵循“讲政治、促公正、提效率、强队伍”的要求,始终坚持将政治标准放在首位,树立“大党建”意识,按照抓党建带队建促审判的要求,将党的建设细化为政治引领力、思想凝聚力、基层组织力、融合服务力、正风反腐震慑力、党建创新力等考评指标,统领各项竞赛活动评比,引导党员干警在竞赛活动中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划定政治纪律底线,明确公务员基本义务和党员干警相关要求,对竞赛活动组织开展不力,数据弄虚作假等违反考评纪律的,将视情节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二是科学设置指标。细则以“质效双优”竞赛活动的四个“开展争创”以及“两集体、三标兵、四优秀”等争创载体为基本依据,紧紧围绕“维护公正与保持廉洁相统一、保证质量与提高效率相统一、有序放权与有效监督相统一”的总要求,针对不同工作部门、不同工作内容、不同工作人员,从党的建设、工作质效、社会效果、司法公开、纪律作风、重点工作等方面进行评估,采用共性指标和工作指标分别分类设置考评指标,同时,明确奖励机制和逆向指标,确保“质效双优”竞赛活动综合考评和分类指导相统一,达到指标科学、内容明晰、运行有力、结果公平的效果。

三是坚持问题导向。细则在制定过程中,充分体现了“质效双优”竞赛活动“政治站位进一步提高,履职本领进一步增强,工作质效进一步提高,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的目标要求,在各项考评指标设置上,直面全市法院工作中的难点、痛点以及堵点问题,紧扣“六升四降”十率指标,紧盯执行案件“3+1”核心指标,引导党员干警主动厘清“动力与压力”、“质量与效率”的辩证关系,切实以此次“质效双优”竞赛活动为契机,着力在补短板、强弱项、固底板、扬优势上下功夫,以扎扎实实的竞赛成效向“质效双优”要成绩、要空间,持续推动全市法院各项工作高质量发展。

四是突出结果运用。细则对各项评比项目的结果运用进行了规定和说明,旨在引导党员干警将参与开展竞赛活动落脚在践行“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本质要求上来,落脚在锻造过硬法院队伍上来。对在“质效双优”竞赛活动开展中发现的问题及薄弱环节,方案跟进建立了质效双优分析制度,对及时查找原因和落实整改措施提出了意见要求。同时,各项评比结果将与年度绩效考核、评先选优、表彰奖励、等级职级晋升、轮岗交流、选拔任用等挂钩,形成能者上、庸者下、优者奖、劣者汰的良好局面,确保“质效双优”竞赛活动长作常新,在各个关键环节上都能达到预期的效果。

五是注重措施保障。为了确保“质效双优”竞赛活动不断走深走实,取得扎实成效,市法院将竞赛活动的宣传报道以及督查督导工作列入相关细则,进行了专项安排与要求。通过强化主流媒体和自媒体相结合的宣传方式,讲好竞赛活动成效,激发党员干警热情,展现良好院风院貌,提升司法服务水平。同时,强化舆情管控,加强舆情动态监测、分析研判,做好舆情引导。严格“质效双优”竞赛活动督查督导,采用听汇报、查资料、看成效等方式,将专项督导工作贯穿于竞赛活动的全过程、各环节,防止“质效双优”竞赛活动的开展浮于表面,大而化之,做到竞赛活动与业务工作“两不误”“两促进”。 


 

来源:青海法院网
责任编辑:李生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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