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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效双优 | 赡养老人起纠纷 司法调解巧化解
作者:平安法院  发布时间:2023-05-26 09:20:37 打印 字号: | |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市法院“质效双优”竞赛活动安排部署,按照平安法院的整体工作要求,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满意度,发挥人民法院能动司法职能,切实化解矛盾纠纷,近日,平安法院家事审判团队成功调解了一起赡养纠纷案件,维护了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原告沈某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又与被告的母亲同居生活,并协助被告的母亲抚养被告等三个未成年子女成年。后原告因刑事案件入狱服刑十五年,直到2023年1月出狱。原告出狱后因年事已高,身患多种疾病,又无经济来源,急需有人照顾,在与被告协商未果的情况下,无奈将被告起诉至法院,请求法院依法判令被告承担赡养费。

受理案件后,主审法官深入了解案情后,认为赡养父母既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也是作为子女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义务。本案中,原告与被告虽未形成父子(女)关系,但在被告及其两个姐姐年幼时,原告确实履行了抚养义务,直至被告等成年;且原告入狱期间,被告的母亲也经常去探望原告,双方感情较好,认为本案可以进行调解处理。在开庭前,主审法官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了调解。起初,双方情绪比较激动、分歧较大,后在法官耐心讲解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并从“情”、“理”、“法”三个方面入手,对双方当事人进行了释法说理、亲情感召,最终该案以“被告及其二位姐姐按月给付原告一定数额的经济补偿至原告去世”结案,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被告也承诺在空闲之余会陪自己的母亲去看望原告,至此该案得到圆满解决。

下一步,平安法院将立足工作实际,聚焦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以开展“质效双优”竞赛活动为契机,想人民之所想,急人民之所急,真正做到能动司法、以法为据、情理并行,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确保将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要求落到实处。


 
来源:青海法院网
责任编辑:郭顺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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