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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效双优 | 巡回法庭进乡村 司法服务零距离
作者:循化县法院  发布时间:2023-05-31 09:56:00 打印 字号: | |

为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充分发挥人民法庭基层社会治理的桥头堡作用。5月26日,循化县人民法院街子法庭干警前往本县街子镇吾土贝那亥村,以巡回审判方式公开审理三起互助资金借款合同纠纷案件。

原告循化县街子镇吾土贝那亥村扶贫互助协会为被告等本村43户协会会员发放借款790000元,其中向被告韩某某等三人发放60000元互助资金。借款期满后,该村三户村民未按借款合同约定偿还借款资金,原告方遂将韩某某等三人诉至辖区的街子法庭。

街子法庭受理该起系列案后,经分析研判认为该系列案虽事实清楚,争议不大,但案件非常特殊,即涉及国家乡村振兴大计,又该类案件数量较多,涉及面广,在案发地开庭审理,对群众的教育意义更大。该庭于2023年5月26日,在当事人所在的村委会大院公开审理上述三起案件。在开庭时法官耐心细致的向案涉当事人讲解“民法典”的有关规定,不履行合同该承担的法律后果及责任等。最终,在乡村干部的配合下,双方当事人在互谅互让的基础上,三起案件均调解处理,一件当日履行。

庭审结束后,驻村干部对该庭巡回审理,送法上门的工作方式称赞道:“街子法庭组织巡回法庭到村委会开庭审案,真正起到了办理一个案件,教育一方广大群众的社会效果。对法治建村、振兴乡村起到积极作用。为干部群众上了一堂真正的法治课。

街子法庭坚持“走出去”的办案模式,将法律送到乡村、社区的每一个角落,用开放、透明、高效、亲民的方式使司法更深入民心。通过发挥巡回法庭“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普法教育作用,引导广大群众依法办事、遇事找法,切实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助力乡村振兴。


 

来源:青海法院网
责任编辑:郭顺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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