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未成年人保护教育工作,进一步增强学生对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中“帮信罪”的了解,提升“工具人”“断卡”行动的辨别能力,提高防范诈骗意识,营造全民反诈的良好氛围。2023年6月2日,湟中法院刑事速裁团队邀请20名师生旁听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庭审,现场接受直观的法治教育,以真实、鲜活案例开展反诈教育。
2022年4月,被告人李某在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仍然将其中国民生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等五个银行账户交由犯罪分子用于转账,并提供刷脸认证等便利,其银行卡涉案期间单向流入资金45.8万余元,从中非法获利1500元。案发后李某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积极退赔被害人经济损失5800元,主动退缴全部违法所得。
上午9时,随着书记员宣读法庭纪律,审判员敲响法槌,庭审正式开始。主审法官通过规范、严谨的庭审程序,庭审经过法庭调查、法庭辩论、被告人最后陈述、当庭宣判等环节,师生们"零距离"感受庭审氛围。整个庭审现场严肃规范、节奏紧凑,秩序井然。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李某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他人提供银行卡转账支付帮助,结算金额二十万元以上,情节严重,其行为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结合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情节及社会的危害程度,判处被告人拘役二个月,缓刑四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
庭审结束后,法官结合庭审教育师生注重保护个人信息安全,切勿贪图小利,学会识别电信网络诈骗的常见手段,遇到危险信息,做到不轻信、不点击、不转账。师生纷纷表示,此次旁听受益匪浅,受到了深刻的法治教育洗礼,认识到电信网络诈骗的危害性,提高法治意识,不当网络犯罪的帮凶。
庭审是最生动的法治课堂,案例是最鲜活的普法教材。下一步,湟中法院将不断完善普法机制,创新普法形式,持续深化“谁执法谁普法”的责任制落实,不断提升人民群众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