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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前调解化纠纷 司法服务显温情
作者:达日法院  发布时间:2023-06-07 08:47:13 打印 字号: | |

为切实发挥“3+2”巡回审判优势,延伸为民司法服务触角,增强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2023年6月5日,达日县人民法院诉前调解干警充分利用诉非对接中心职能,倾力调解成功一起离婚纠纷,并驱车赶赴建设乡实地分割双方财产,案件得到圆满解决。

牧民东某与奥某婚姻存续期间,感情一直不和,通过民间调解组织与法院多次促和,双方始终未能和好如初。今年5月,东某第二次来到达日法院要求与奥某离婚,法院受理该案后充分发挥诉前调解职能,及时组织调解员第一时间了解案情,充分沟通后发现双方感情确已破裂,和好无望,调解员在双方对共同财产的分割、婚生子女的抚养争议僵持不下的情况下,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分别对当事人进行耐心细致地劝解,将双方存在的矛盾逐一剖析并进行化解,终于解开了两人的心结,促使双方达成调解协议。为了该案圆满完结,随后达日县人民法院组织干警前往当事人家里进行分割财产,将矛盾纠纷从根化解,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家庭是社会的细胞,群众家庭关系的和谐,是社会秩序和谐的基础。近年来,达日法院坚持深耕诉源治理工作,多措并举积极参与基层社会治理,利用“3+2”巡回审判打通司法为民最后一公里,组织调解经验丰富工作人员,在征求当事人自愿的基础上,大力推行诉前委派和诉中委托调解,真正把矛盾纠纷解决在萌芽状态、化解在基层。当事人不必进入诉讼程序就能圆满解决纠纷,不仅极大程度上节约了司法资源,也为当事人节约了诉讼成本,达到了案结事了人和的效果。

来源:青海法院网
责任编辑:郭顺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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