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法院新闻
企业用工起争执 悉心调解止纷争
作者:海东中院  发布时间:2023-06-13 09:16:54 打印 字号: | |

深入推进平安海东建设和市域社会治理,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聚力解决市场主体急难愁盼,近日,海东市中级法院民一庭成功调解了6起劳动争议纠纷案件,化解了双方当事人的矛盾,有效保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案情经过

张某某等6名劳动者与民和某混凝土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先后在该公司工作11年至5年不等,2022年7月2日,受疫情影响,该公司向上述6名劳动者发出待岗通知书,6名劳动者向民和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该仲裁机构作出仲裁裁决后,该公司不服仲裁裁决,以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为由,起诉至民和县人民法院,民和县人民法院经审理作出判决,该公司不服一审判决,向海东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承办法官经过仔细阅读后,认为案情事实清楚,为尽快化解纠纷、案结事了,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的基础上进行调解,经过耐心细致的释法说理,讲明法律依据,并告知作为企业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最终该公司心服口服,同意一次性支付经济补偿金,6名劳动者也作出让步,双方达成解除劳动关系,该公司于2023年7月15日前支付一审判决书确定的经济补偿金。

法官调解

海东市中级人民法院将继续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15条措施”为抓手,健全完善涉企纠纷联动预防、多元解纷工作机制,创新诉源治理的方式,让正义加速,用心用情用力解决好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用实际行动不断提升辖区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

 

来源:青海法院网
责任编辑:郭顺忠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