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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回审判到村头 倾心为民办实事
作者:化隆县法院  发布时间:2023-06-14 19:39:56 打印 字号: | |

随着新时代“枫桥经验”的不断创新和深化,化隆县人民法院积极响应,借助良好经验开展巡回审判工作,就地开展“以案释法”法治宣传活动,为辖区群众提供高质量的司法服务。

原告王某经人介绍与被告马某达成口头协议,对被告的房屋进行修缮。后王某如期完工,双方进行结算,被告出具欠条一份,承诺一个月内还清余款57000元。但到期后被告一再推脱拒不还款,王某只能诉至法院维护权益。化隆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受理该案后,考虑到该类合同纠纷案件在当地普遍存在,为减轻当事人的诉累,增强以案施教,提高公民诚实守信的宣传效果,主审法官决定到被告住所地村委会进行巡回审判,并邀请当地村民旁听庭审。开庭中,法官认真倾听双方陈述,对《民法典》进行解释,告知被告不履行给付义务会承担的法律后果,最后被告慑于法律的权威,当庭履行了5万元工程款。庭审后法官解答了旁听群众提出的法律问题,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对司法的了解和信任,起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良好普法效果。

下一步,化隆法院民事审判庭将紧紧围绕司法为民、为民办事的理念,继续延伸审判服务职能,进一步加大巡回审判力度,将庭审过程“搬”到老百姓的田间炕头,让人民群众在家门口看得见公平正义,摸得着司法便捷。

来源:青海法院网
责任编辑:郭顺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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