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6日,海北州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一起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案。海北州中级人民法院院长马文全担任审判长,海北州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开晓青出庭支持公诉。
经审理查明,被告人仁某主与伯某毛(另案处理)系同居关系,伯某毛带被害人刚某姆(殁年2岁9个月)与仁某主共同生活。期间,仁某主多次对刚某姆无故殴打。2022年6月14日15时许,仁某主无故用绳子、塑料玩具铲持续殴打被害人身体及头面部,致刚某姆头面部、四肢大面积软组织挫伤,造成创伤性休克死亡。被告人仁某主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罪。
庭审中,审判长把握庭审节奏,依法有序组织控辩双方围绕指控的犯罪事实和证据进行充分举证、质证,准确归纳案件争议焦点,就案件事实认定、证据采用、法律适用、量刑等问题充分发表意见,庭审重点突出,层次分明,既彰显法律权威,也保障了被告人诉讼权利。被告人仁某主对其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并当庭认罪认罚。
法检“两长”出庭履职,是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和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的具体体现,有利于常态化推进院庭长带头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的办案制度落实,进一步激发员额法官多办案、快办案、办好案的工作热情。
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妇联工作人员、律师、媒体记者、村“两委”成员、被告人和被害人亲属参加了旁听。
审判长寄语:
审判长寄语:孩子是家庭的期盼,是社会的希望,更是国家的未来。此案的被害人是一个年仅两岁九个月大的幼小生命,却惨遭毒打,一朵本应盛开在草原上美丽的格桑花瞬间凋零!我们无法想象,这个小小生命弥留之际的痛苦与挣扎,更无法感受她内心的恐惧与无助,而剥夺其生命的正是共同生活被叫过“阿爸”的亲人!试问被告:面对一位牙牙学语的孩子,当你暴力行凶之时,人性何在?良心何在?法度何在?孩子是无辜的。此案被告丧尽天良、泯灭人性、施暴孩童,其行为天理不容;此案被告动机卑劣、无视法律、麻木不仁,其行为国法不容;此案被告挑战家庭伦理道德、践踏人类良知情感,其行为人情不容。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事关国家和民族的未来,事关千千万万家庭的幸福安康。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中华民族永续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后继有人的战略高度谋划少年儿童工作,采取一系列措施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今天这起暴力侵害未成年人生命健康权的案例,社会影响十分恶劣,必须对施暴者依法严惩,彰显国法权威,给人民群众一个交代。广阔的海北草原足够容纳我们的仁慈和爱心,广大的农牧区还有很多很多孩童天使般的笑脸,希望我们每个人以此案为惨痛教训,坚决抵制家庭暴力,坚定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筑牢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司法“六位一体”未成年人保护大格局,防止这样的悲剧重演。人民法院对任何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的各类违法犯罪行为必将坚决严惩、决不手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