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循化法院当庭宣判一起循化县首例电信网络诈骗案件
作者:循化县法院  发布时间:2023-07-11 09:58:51 打印 字号: | |

〖审理过程〗近日,循化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宣判了一起县域内首例电信网络诈骗案件。依法对被告人马某强、张某瑜、祁某梅等6名被告人,判处有期徒刑二年至一年等不等刑期,并处罚金。6名被告人当庭表示服判,提出上诉。

该案由院长马晓辉亲自担任审判长并主审。庭审中,合议庭运用丰富的专业知识和审判经验,有序推进案件审理,就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进行了详细的法庭调查,组织控辩双方就案件事实进行举证、质证,充分听取控辩双方意见,依法保障了被告人的诉讼权利。案件经过认真合议后当庭进行宣判。

〖基本案情〗经查明,2019年6月至2020年3月期间,经朋友介绍、拉拢,被告人马某强、张某瑜、祁某梅三人伙同朱某坚、祁某祥(均已判刑)等多人非法偷越国境至缅甸一电信诈骗公司,该公司主要通过网络针对国内不特定人实施诈骗活动,公司下设管理人员、组长、组员等。经由公司管理人员培训,被告人马某强、张某瑜、祁某梅三人成为该公司各小组成员,通过公司提供的作案手机在探探、陌陌、伊对等社交软件上选定诈骗对象添加为好友,使用诈骗话术剧本,伪装异性身份以聊天等方式获取被害人信任骗取被害人财物。2020年6月至同年11月期间,在被告人张某瑜、马某强的拉拢、介绍下,被告人韩某宇、韩某、马某明三人非法偷越国境至缅甸一电信诈骗公司,针对国内居民实施诈骗行为。被告人马某强、张某瑜、祁某梅、韩某宇、马某明、韩某六人在境外诈骗公司累计时长均达到30日以上。〖工作思路〗下一步,循化法院将严格落实中央、省市县委和上级法院关于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及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精准把握新形势新任务,贯彻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增强办案能力水平,把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和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工作持续引向深入。

〖法官寄语〗面对层出不穷的电信诈骗套路,广大群众一要严格遵守法律,切勿实施诈骗行为或者为诈骗分子提供帮助,尤其对境外电诈集团打着“高薪招聘”的幌子诱骗境内居民出境“捞金”的,一定要擦亮眼睛;二要提高防诈意识及识别诈骗的能力,对于陌生电话、短信定要认真识别,切勿相信天上掉馅饼,切勿贪图利益,以免上当受骗;三要在日常生活中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谨记不汇款、不轻信、不泄密、不点击链接;四要在遇到诈骗或者发现自己已经被诈骗的时候,要保留好证据,及时报警。




 

来源:青海法院网
责任编辑:李生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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