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法院新闻
省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星月一行到海西法院调研民商事审判工作
作者:省高级法院  发布时间:2023-07-20 08:27:35 打印 字号: | |

7月12日至14日,省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星月一行先后乌兰县法院、海西中院、都兰县法院调研民商事审判工作。

此次调研主要围绕海西两级法院的破产案件审理和金融纠纷多元化解推动情况进行。海西中院、乌兰县法院、都兰县法院分别介绍了民商事审判开展情况。调研组通报了海西中院近三年民商事案件发改情况,并就民商事审判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座谈交流。

星月副院长对海西州法院的民商事审判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和积极评价。星月副院长指出,海西两级法院能够根据海西地区经济发展和案件特点,因地制宜发挥能动性,通过成立调解室、返聘离退休干部参与案件调解,是对诉源治理工作卓有成效的探索,今后的工作中应注意进一步坚持能动司法,通过多种形式坚持诉源治理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星月副院长强调,海西两级法院利用大数据分析研判审判质效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找准差距和不足,采取有力措施完成“六升四降”指标,效果明显,下一步要结合省法院开展的“质效双优”竞赛活动,不断提升海西法院审判质效,服务海西经济高质量发展:一是要高度重视案件裁判质效。针对省法院发改案件,要及时进行分析研究,并加强与省法院的沟通联系,统一裁判尺度,提升审判质量;二是要注意提高破产案件审判效率。全国法院破产审判工作会议要求对长期未结破产案件进行清理,海西法院要及时梳理未结案件审理情况及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及时争取省法院的监督指导;三是要坚持能动司法,切实服务青海经济高质量发展。海西资源丰富,案件总体数量不多,但案件标的额大,要在提高审判质效、服务海西乃至全省经济发展上下功夫,不断增强服务实体经济发展的能力和水平。

来源:青海法院网
责任编辑:李生蕊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