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法院新闻
质效双优|线上调解促还款 当庭履行化纠纷
作者:互助县法院  发布时间:2023-07-24 09:40:31 打印 字号: | |

近日,互助县人民法院哈拉直沟人民法庭依托信息化办案平台,成功调解一起双方当事人均在外省的劳务合同纠纷案件,被告当庭履行案件款25000元,有效化解了双方当事人的矛盾纠纷,做到了案结事了人和,获得双方当事人的一致好评。

原告受被告系雇佣到河湟新区务工,经结算,被告欠原告工资35000元,并承诺于2017年底全数结清,后因被告经济困难等多种原因至今未付,便诉至法院。

承办法官受到案件后及时与双方当事人取得联系、进行沟通。经分析研判,认为该案权利义务关系明确,案情简单清晰,只是由于被告经济困难原因未能及时付款。考虑到本案的原告在新疆,被告在西藏,双方路途遥远,前来法庭存在诸多不便。于是,办案人员多次跟双方协商并积极引导当事人在人民法院在线服务平台进行调解。调解过程中,从情、理、法的角度出发,耐心向当事人释法明理、讲明利害关系,最终双方当事人各让一步,达成了一致意见,并且被告当场履行给付义务,向原告转账25000元。至此,一起劳务合同纠纷案件圆满解决。

截止目前,哈拉直沟法庭共为42件案件的当事人通过督促履行,未经执行程序便自动履行了案件款102万元,极大地节省了胜诉当事人为申请执行在路途上来回奔波的时间。

人民法院调解工作的前提是互谅互让,部分当事人对于自动履行存在很大程度上的抵触情绪。哈拉直沟法庭工作人员在处理此类纠纷时,在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最大化的前提下,调解中以当庭履行全部或部分诉讼标的为目标,耐心调解,让当事人换位思考,用尊重、包容的心态看待问题,向当事人积极释法析理,以期能够做到案结事了的法律效果。今后,哈拉直沟法庭将进一步依托信息化办案平台,加大调解力度,在双方当事人同意的前提下主动创新工作方式方法,积极延伸法律服务的触角,为辖区群众提供更加高效便捷的司法服务。

来源:青海法院网
责任编辑:郭顺忠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