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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效双优 | 庭村联动解民忧 温情调解离婚案
作者:化隆县法院  发布时间:2023-07-24 09:50:22 打印 字号: | |

“我们自此不是夫妻了,愿你找到更好的”,这是7月12日晚8时化隆县人民法院拉面巡回法庭在化隆县群科镇乙沙一村村委会办公室结束案件审理后,离婚纠纷案件的被告马某某白对原告马某云如是说。


原被告经人介绍相识,于2011年年初按照民族习俗结婚,2019年1月3日补办了结婚证。在婚姻存续期间原告因习惯性流产未能生育子女,双方为此逐渐产生矛盾,且因家庭生活和拉面馆务工时在经济方面产生了分歧,导致夫妻关系恶化,于2020年3月开始分居。原告马某云称双方夫妻感情已经彻底破裂,故要求解除其与马某某白的婚姻关系并分割家庭共有财产。考虑到原被告同属一个村,因本案双方家庭发生矛盾,为更好解决纠纷,营造和美村社关系,主审法官邀请村委会干部及人民调解员合力联动化解矛盾,成功调处了离婚纠纷和分家析产两起案件,切实将纠纷化解在“家门口”。

案件审理中,承办法官悉心听取双方当事人陈述,在充分尊重当事人的意愿下,组织双方进行了耐心细致的调解。但因双方父母情绪激动,言辞激烈,调解一度陷入僵局,后经村委干部及调解员对原被告双方父母进行背对背调解,被告父母也表示愿意分割家庭共有财产,主审法官从法律、政策及人情等多角度对双方当事人释法明理,耐心调解疏导,希望为他们挽回婚姻。但由于双方矛盾较大,且已分居三年,无调解和好可能。最终原被告双方自愿达成离婚协议,并对和被告父母同家居住的家庭共有财产进行了分割,两起案件最终妥善化解,案款当庭履行。

近年来,化隆法院拉面巡回法庭始终牢记初心使命,坚持把司法为民理念转换为推动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的生动实践,通过开展巡回审理,走出去下基层,发挥合力联动作用,实现巡回法庭与政府各部门、社会组织等主体间的协同、联动,将行政力量、审判力量、社会力量形成合力,延伸了司法服务,通过制定情理法融通的调解方案,使案件审理结果符合老百姓心中的实质正义,真正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让群众感受到司法的温度,增进群众对法院工作的理解和支持,起到了“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良好效果。

拉面巡回法庭积极探索运用“夜间法庭+线上线下”审理模式,顺应特定当事人的司法需求,为方便无法在工作日参加诉讼活动的当事人,审判庭在正常审判工作之外,利用夜间18时至24时进行询问、调解、开庭等各项诉讼活动,承办法官在尊重当事人的基础上,综合考虑相关因素适当调整审理方式,优化巡回法庭司法供给,用司法温度为群众点亮“心灯”。


 
来源:青海法院网
责任编辑:郭顺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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