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7月的一天,一银发老人走进白庄法庭,工作人员热情让座后询问他到法庭的原因。其称他叫任某,与法庭辖区的村民韩某(被告)相识多年,1998年被告韩某因干工程急需周转资金向他借款5000元。后遇见几次均称生意亏损请求宽限,两年后不见踪影。时至今日,被告韩某未偿还该笔借款,现如今他已退休,准备回老家居住生活,因其生活不宽裕,希望能借助法律的武器,索要回该笔借款,以填补他拮据的生活。办案人员听到这种情况,遂暗生焦虑,因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如果被告韩某在庭审过程中以诉讼时效超过为由进行抗辩,原告任某又举不出证据证明诉讼时效中断或中止的情形,原告任某势必丧失胜诉权。看着原告任某花白的头发,办案人员对原告任某说:“我们马上设法联系被告韩某,如果能调解,我们帮你调解处理该案,如需开庭请你准备好所有的证据材料”。
在办案人员的不懈努力下,2023年7月11日,终于联系到了被告韩某,征得其同意后以电子送达的方式送达了相关的法律文书及材料,并释明了他所享有的权利和义务。2023年8月2日,开庭审理时,被告韩某远在西藏未能参加诉讼,办案人员取得联系后,被告韩某明确表示,虽然他在1998年1月借款5000元情况属实,但原告多年来未索要过该笔借款,现在他也很困难,表示不愿清偿该笔借款。办案法官遂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开导被告韩某,让其回忆当初急难之时求人的情景,并用“雪中送炭”“滴水之恩,涌泉相报”等传统故事和讲求诚信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劝解韩某,最终唤起了被告韩某的良知,当庭给付原告任某借款5000元及利息1000元。
同日,看到手机上汇来的欠款,原告噎咽,眼泪夺眶而出。激动地说:“我对此款已经绝望,没想到法庭不到短短的一个月就解决了,真正体现了‘人民法庭为人民’的情怀,让我深切感受到了司法的温暖和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