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回应群众的司法期盼,将司法为民宗旨落到实处,近日,循化县法院执行局干警整装待发,闻令而动,按照执行计划,前往400公里外的果洛藏族自治州玛沁县先后执结两起案件,兑现胜诉人的“真金白银”。
案一:被执行人哈某某赞与马某民民间借贷案立案执行后,执行干警依法向其送达执行通知书等相关法律文书,并多次联系哈某某赞,但哈某某赞以没钱为由拒绝偿还。根据申请人提供的线索,执行干警火速前往果洛州哈某某赞所在的工作地。执行干警从法、理、情等方面对其释法明理,明确告知其抗拒执行的严重后果,在执行干警的不懈努力下,哈某某赞现场偿还10万元,并当场表示会筹集款项如数偿还其余欠款。拿到钱的马某民激动不已,连连表示感谢法院执行法官。
案二:青海某某商贸有限公司与循化县某某混凝土销售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经法院审理判决,循化县某某混凝土销售有限公司限期归还货款80余万元及相应违约金。判决生效后,循化县某某混凝土销售有限公司未履行判决内容,青海某某商贸有限公司遂申请了强制执行。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及时了解案情,找到法定代表人督促其还款。通过多次努力,在先后执行到位22万元的基础上,在玛沁县某工地上,哈某将筹集到的7万元交至执行局干警手中,并达成8月10日前再履行7万元和每月初履行5万元的和解协议。
执行过程中,现场执行人员行动迅速,执法行为严格规范,根据现场变化情况,实时分析、调整方案,在依法保障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同时,最大限度减少对执行人权益的不利影响,确保案结事了人和。
“迈出去的是脚步,带回来的是民心”。下一步,循化县法院将司法为民宗旨落到执行工作实处,推进执行攻坚,提升执行质效,努力兑现胜诉人的“真金白银”,着力解决群众的“急难愁盼”,树立人民法院的执行权威和司法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