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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高院“援青干部”助力兴海法院之“兴海县赛宗旅游文化艺术节”法治宣传
作者:兴海县法院  发布时间:2023-08-11 08:40:32 打印 字号: | |



相知无远近,万里尚为邻。8月5日,在得知海南藏族自治州成立70周年暨兴海县赛宗旅游文化艺术节即将开幕,江苏高院“援青干部”、海南藏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助理陆光祥便踏上兴海“之旅”,走基层、进社区、入帐篷、访群众,为兴海的法治建设传递“星星之火”。

6日中午,为庆祝海南藏族自治州成立70周年,保护兴海高原地区的生态环境,贯彻实施《黄河保护法》,促进人与自然共生,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兴海法院组织干警,在县赛宗旅游文化艺术节开幕之际,通过在会场中悬挂条幅、设置展台、发放宣传册、现场解答群众咨询等形式,向群众讲解《青藏高原生态保护法》的立法目的、保护对象、生态修复、具体规定等等,同时介绍《黄河保护法》适用的地域范围、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沙调控与防洪安全等等。

在宣传过程中,陆光祥现场参与到活动中,并在活动现场向群众发放宣传资料、讲解法律知识、带领群众参观图文讲解展板,将宣传活动推向高潮。

相隔万里,山海有情。江苏高院“援青干部”助力兴海法院宣传活动,得到会场群众的赞扬。下一步,兴海法院将继续一如既往为保护好青藏高原生态环境、贯彻实施《黄河保护法》,提供坚实的法院力量。




 
来源:青海法院网
责任编辑:李生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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