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前调解作为人民法院息诉止争的有力举措,能够节约司法资源,实现情、理、法相融合,切实起到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的目的。近日,城东法院成功调解一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使积怨颇深的双方当事人息诉止争、实现案结了事人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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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马某与被告韩某于2016年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合同载明租期一年,期满后韩某须交还房屋。租期届满后,韩某欲续租,双方口头约定了年租金及押金,在租赁期间由韩某承担水、电、暖气、物业费等费用,房屋一年一续。2022年底马某欲收回房屋,要求韩某限期搬离,直至2023年韩某均未搬离房屋,也未能按期缴纳租金,马某无奈之下诉至法院,请求判决被告立即腾退房屋并支付各项拖欠费用共计9000余元。
案件受理后,法官主动联系原被告,充分听取各方意见,考虑到被告韩某人在外地,本着为当事人降成本、减诉累的原则,在征求双方当事人同意下开展多次线上调解。调解中,承办法官从情法理多角度入手,打开双方心结,耐心对当事人摆事实、讲道理,提供可行的调解方案。法官公正无私、为民着想的工作作风打动了当事人,双方当场达成和解。短短五日内,被告腾退完成并将拖欠款项全部给付完毕,原告当即申请撤诉。持续一年多的纠纷得以圆满解决,达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下一步,城东法院将切实贯彻为民服务的要求,发挥好调解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的效果,为辖区群众提供更加优质、便利、高效的司法服务,不断提高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