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7日,曲麻莱县人民法院执行局深入秋智乡加巧村牧区成功执结了一起抚养费纠纷案。在该案中,申请人代某与被执行人普某就孩子抚养费产生争议,经法院依法调解后,双方达成自愿调解协议,但由于被执行人长期在各地牧区游居代牧,居无定所,执行干警们多次苦寻未果后,该案一直未能执行。
当天下午,干警们通过多方渠道得知被执行人的具体代牧地点后,就立马动身赶往被执行人家中。下乡执行途中,由于连日来的阴雨天气,使得本就狭窄的土路更加泥泞不堪,车轮打滑影响了行车速度。
到达被执行人代牧的冬季牧场后,已是傍晚时分,太阳也已下山,警车无法继续前进,此时距离被执行人所在的夏季牧场还有一段距离,干警们考虑到执行申请人母子家境贫寒,为能尽快执结该案抚养费,立马徒步赶往被执行人家中。此时的天空还下着绵绵细雨,脚下崎岖泥泞的山路,使得前进的脚步更加沉重。到达被执行人家后,办案人员表明身份,与被执行人做了初步调查,并详细询问了对该案的还款计划。
最终,在执行法官及干警们晓之以理、动之以情的耐心调解下,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执行协议,愿以两头母牛作为案款,折抵给付申请人抚养费。
此次雷厉风行的执行态度,及时高效的执行能力,不仅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利益,也进一步提升了人民群众对法院执行工作的认可度、支持度,提升了司法公信力。同时,在执行干警们心中也树立起了肯奋斗、能吃苦、敢担当的使命感和责任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