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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青说案子|祁连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偷越国(边)境犯罪案件
作者:祁连县法院  发布时间:2023-08-22 08:46:01 打印 字号: | |

基本案情

2020年6月,青海祁连县籍被告人马某某、韩某某、陈某商量前往云南西双版纳赌场打工赚取“高薪”。三人从祁连县包车到西宁后,乘坐飞机前往云南省澜沧县,并联系在广州打工的马某(另案处理)、胡某(另案处理)来澜沧县汇合。马某某才告诉韩某某等人是准备去缅甸打工。

五人在未办理任何合法出入境手续的情况下,采取乘车和徒步的方式越过中缅交界地偷渡至缅甸孟平。马某某、韩某某、陈某发现在缅甸打工的公司涉嫌诈骗后,三人于2020年7月先后又偷渡回国,被抓获。

裁判执行

本案由祁连县人民法院审结,现已发生法律效力。法院认为,被告人马某某、韩某某、陈某违反国境管理法规,在未办理合法出入境手续的情况下,结伙偷越国(边)境,其行为已构成偷越国(边)境罪。结合三名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情节及认罪悔罪态度等情形,依法判处三被告五至七个月有期徒刑,并处2000元的罚金。

小青说

近年来,不法分子以“高薪”为诱饵,向国内招募人员从事电信诈骗的情况不断发生,有人经不住诱惑,被他人利用,不仅使自身身陷牢狱,而且对国家边境管理带来巨大隐患。

维护祖国边境的安全稳定是每一位公民的责任和义务。法官提醒:境外不是天堂,更不是法外之地。偷越国(边)境,等待你的不仅是失去人身自由,甚至可能危及自己生命健康。请严格遵守国家出入境管理法规,自觉抵制不劳而获的“高薪”诱惑,拒绝各种偷越国(边)境违法行为。




 
来源:青海法院网
责任编辑:李生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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