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玉树中院成功化解了一起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双方握手言和,被上诉人当场给付设备租赁等相关费用34500元,案件画上圆满句号。
2023年3月,金某与玉某达成协议,由金某提供挖机和驾驶人员为玉某所在工地进行地基挖掘工作,并约定每日的工钱。后因工程进度产生争议,诉至人民法院。
合议庭考虑到,双方争议金额不大,决定进行调解。调解过程中,上诉人言辞激烈,寸步不让,合议庭法官耐心为双方梳理案情释明法理,同时劝说双方互相体谅、各退一步,最终达成一致调解意见,被上诉人当场给付上诉人34500元,取得了案结事了人和的良好效果。
玉树中院将继续践行为群众办实事的服务意识,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妥善化解矛盾纠纷,实现案结事了,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与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