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3日晚,时间接近22点,达日县人民法院调解室内一起离婚纠纷的调解工作才刚刚结束,在法院的主持下,双方成功达成调解协议,为了充分保障当事人诉讼权益,发挥司法为民职能,达日法院按照办案习惯决定第二日前往当事人家中实地分割财产。
时间刚过处暑,但海拔4500米的建设乡措干湖感觉似乎就要进入冬天,牧草上的露珠微微透着些许凉意。此次财产分割主要内容为当事人共同放养的近百头牦牛,法院干警到达后,首先向双方当事人再次确认了协议内容,释明了相关法律规定,并对分割方式进行确认。随后,在干警现场见证下,当事人逐个套取牦牛开始分割。在高原牧区,畜牧业作为经济支柱产业,牲畜是每个家庭赖以生存的重要财产,因不同年龄的牲畜对应经济价值不同,当事人在分割过程中时常会发生争执,法院干警在帮助集聚牛群的同时,还需要不断为当事人调和矛盾。这也是达日法院常年来坚持在结案后及时主持分割财产的关键原因,既能够有效避免案件进入执行程序,也能够让当事人感受到更加全面立体的司法服务,真正做到案结事了人和。
晚上八时,夜幕低垂。财产终于分割完毕,措干湖畔雨夹雪相伴而来,气温骤降,寒气逼人,当事人驱赶牛群满意离去。法院干警的心里却是暖的,群众竖起的大拇指消散了干警们跋涉的劳累,干警们的面庞上洋溢着幸福的笑容,这就是达日县人民法院干警们淳朴的工作作风,他们总是用自己的脚步践行着“为民司法”的初心,以“如我在诉”的为民情怀在这片他们热爱的土地上发扬着的法院人担当。
司法为民、司法便民,不是一句口号,而是体现在每一次调解和庭审的人性化考量,每一份协议和判决均体现天理、国法、人情,实现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相统一。达日县人民法院将不断提升预防化解矛盾的效能,切实解决好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着力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大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