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9日,曲麻莱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巴丁昂江带领三名执行干警驱车200公里,前往称多县扎朵镇牧区成功执结了一起牧业承包合同纠纷案。
在该案中,两名当事人原本系朋友关系,且均已达到八十岁的高龄,但因代牧费给付义务产生争议,经曲麻莱县人民法院依法调解后,双方达成自愿调解协议。
由于被执行人才某年事已高,且为特困供养户,履行给付义务确有困难,但经执行干警们释法明理后,被执行人的女儿愿意为其父亲偿还合同中的两头成年母牦牛。但被执行人女儿自己也在给别人代牧,短期内拿不出两头母牦牛,因此向执行申请人及执行干警请求能否将两头成年母牦牛换成两头三岁母牦牛。在执行干警的再三劝解下,申请人最终同意了被执行人女儿的请求。
历经三小时的车程,又徒步前行一小时,干警们终于到达了被执行人女儿代牧的夏季牧场,到达牧场后已近下午,申请人在执行干警的帮助下成功将两头母牦牛从牛群中赶至提前准备好的小货车处。对于被执行人女儿准备的两头母牦牛,申请人很满意,并道出自己同被执行人原本是朋友关系,认识了将近半辈子,自己也是迫于生活的压力,才向老友请求履行合同义务,最终导致了如此境地。
最终,在执行干警们的耐心疏导下,两位耄耋老人重归于好,两家人也冰释前嫌,解决了积压在心头的烦恼。这是曲麻莱法院人为民办实事的生动写照,在以后的工作中,干警们将继续坚持为民司法的理念,提升诉讼服务温度,慎用强制措施,用情感化解当事人间的矛盾,力促案件能够调解结案,为群众提供更优质、便捷、多元的司法服务。